2009-05-04
但斌评论:读胡继之先生所著《中国股市的演进与制度变迁》一书,印象深刻地是其第167页与168页,对截止1997年8月31日投资深发展收益部分的描述:一个投资者在1987年5月10日购买深发展500股,每股面值20元,每股发行价20元,首期投资元。至1997年8月31日,即使放弃历年配股,还可获得收益1047.62万元,如果参与配股,则可获得2116.72万元。
经过历年的送股和转增红股(深发展历年的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和派红利的情况:1987年发行面值20元/股;1988年每10股送5股派7元;1989年每10股送5股配5股,配股价40元每股;1990年1股拆20股,拆细后每10股送5股配1股,配股价3.56元每股;1991年每10股送4股配3股,配股价12元每股;1992年每10股送8.5股派3元;1993年每10股送5股派5元配1股,你知道原始传奇经验列表。配股价16元每股;1994年每10股送2股派3元配1股,配股价5元每股;1995年每10股送10股;1996年每10股送5股派2元;1999年每10股派4.9元;2001年每10股派1.2元;2002年每10股派1.2元;2008年每10股送3股派0.0015),魏先生当年的100股原始股的股本放弃各次配股,股本已变成.96股,截止2009年5月5日的股价16.76,市值205.6万元,历年分配的红利(略);如参与配股,则股本将变成.50股,市值410.48万元。但文中不合常理的是——元初始投资应该有500股,不知为何变成了只有100股,除非买的是二手股票。所谓已值千万的传说,只能是开始用元港币,买到的是500股,而非100股,如此,则仅算不参与配股的市值应该有1028万元。如果不是遗忘,每次参与配股则市值应该有2052.40万元人民币。但如果不遗忘,能否坚持到今天也是未知数。深发展曾经历过大起大落,两次黑市交易时的起落(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在黑市交易时卖掉的,当年赚点小钱,现在唏嘘不矣),1994年到1996年的股市暴跌,深发展都曾作为主力蓝酬股经风雨,1998年之后的近7年里深发展实际上也走了一段很长时间的弯路......
像魏先生一样的故事(见备注)我们只能当传奇,而这样的故事多少都有被动坚持因此幸运的成份在里面。前些天在美国做投资兼做财经杂志——《时间的玫瑰》中“我们更应该对自己的国家有信心”一文中提到的ROBERT.徐先生到深圳来,他提到他在美国举办的一个投资活动来了一位老太太,她丈夫投资伯克希尔有50年,在伯克希尔里面的股份一度比芒格还多。张弘接话问:“那么这位老太太是否就是那位巴菲特提到的医生的太太?”ROBERT.徐先生说:“不知道,但她们家举办派对,巴菲特先生有时间会到场。”
2009年4月30日,打球的时候碰到一位曾在南方基金当基金经理,现在自己做事情的朋友。他说:“前段时间回去给教我们资本论,是马列主义坚定信仰者的80岁极度乐观的导师祝寿,导师指着屋里依然能看报已100岁的老父亲说,他最大的愿望是能活到像老父亲一样的年龄,亲眼看到20后中国真正强大起来......”
无论我们信仰什么,希望祖国繁荣富强的愿望,应该是多数人真心的期望。惟有如此,长期投资才能真正结出硕果。如此,20年、30年后我们也才可能是主动欣慰而非被动地接受那些偶发的不可思异的传奇......
另提示:本篇评论,只是看到一个小故事后的感想,不构成任何倾向性意见。特此申明!!!
但斌2009年5月4日夜
备注:魏先生传奇的投资故事
万元原始股压箱底20年市值变千万?2009年4月30日
深圳发展银行原始股票。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本报讯(记者李朝红)39岁的大巴司机魏先生,20年前花1万港币买了100股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之后放老家保存,两年前才无意中找到,结果发现股票市值已变成了上千万元。他找银行兑现,但银行方面以“没有股东卡”为由不给兑现。无奈之下,魏先生决定将深圳发展银行告上法庭。目前,罗湖区法院已立案。
20年前路边买得原始股
魏先生是广东五华人。1988年,他得知深圳正在大开发,和老乡开着拖拉机来到深圳机场工地,经人介绍到工地拖沙石。1989年1月份,他途经福永邮电所门口时,发现外面有几名男女摆着一个摊,让他买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
前天,魏先生将装在信封里的原始股票展示给记者看,“我当时也不知道股票是什么东西,因手上也有些闲钱,便花1.3万元人民币现场兑换了港币,然后又加了300元手续费,买了100股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魏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没未给他股东卡,他拿着票面编号为No.000272原始股票离开。几年后,他回到老家把100股原始股票给妻子保管。
几年前,魏先生又回到深圳,应聘到深圳巴士集团做大巴司机。“前几年,只要有乘客上车,都会提到股票,这让我记忆起了20年前买过的深圳发展银行的原始股票。”魏先生说,三年前,有一位年老的乘客上车后谈股票,他向乘客咨询了一下自己原始股票的情况,才得知自己原来买的股票市值已过千万元。
兑现不成状告发行单位
魏先生兴奋不已,马上让妻子在家里寻找原始股票,一直没有找到。2007年6月份,魏先生的父亲在老家去世,办完老人的丧事后,在家里进行清理,结果在一个柜子的书中,找到了自己20年前购买的原始股票。
“我马上找到懂股票的人计算,结果被告知股票的市值已过千万元。”魏先生得知情况后,又兴奋又紧张,马上揣着原始股票赶回深圳,然后向深圳发展银行兑现,结果让他大失所望。银行方面让他出示股东卡,否则不给兑换。“我当时买原始股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没给股东卡,只是给了这张票啊。”魏先生说,他几次找深圳发展银行协商,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决定把银行告上法庭。
深圳发展银行于1987年成立,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于1988年首次公开发行外汇优先股(也称原始股)。深圳发展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不管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方式购买的股票,都会有股东卡。“股东卡上有登记持股人的身份,只有拿股东卡和身份证,才能办理兑现。”该负责人说,如果拿不出股东卡,就不能证明股票到底属于谁所有。因此,对于魏先生的这种情况,银行方面无法进行兑现。
律师说法
持股者财产权不能被剥夺
律师龚永芳说,在魏先生购买原始股后,深圳发展银行曾发布过将原始股换成普通股的公告,但魏先生未及时按照深发展的公告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在程序上确实有责任。龚律师表示,深发展本身不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性,在本质上是非国营的商业银行,它发布的公告不是行政文件,仅是一种告知,不能够因此剥夺魏先生对其持有股票的财产所有权。
龚律师说,魏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纠纷闹上法庭,反映出中国证券业的历史与现实的衔接问题。